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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制度强化钦州无公害蔬菜生产监管

2014-12-01 11:23:36 来源: 钦州市农业信息中心 作者:农丰

    为在增加市场供应、丰富市民“菜篮子”的同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钦州市农业局于近日出台了《钦州市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全面执行,进一步强化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监管。

  

    据悉,这八项制度对无公害蔬菜从“菜园子”到“菜篮子”一系列环节予以规范,涵盖了无公害蔬菜生产全过程,对产地管理、产品认证、标志使用、经营管理、质量检测等作了明确规定。其中,《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管理制度》明确了申请主体的资质条件、认定规范等要求;《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确定了管理、生产、质检、库管、销售等岗位的责任;《投入品采购管理制度》、《农药使用管理制度》、《肥料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在农业投入品采购上实行“定点采购”、“三证齐全”要求,使用上实行“一增、两降、一禁止”管理模式(即增施有机肥或生物有机肥,降低化肥和农药用量,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产品上市质量安全保障制度》规定,基地配置农药检测设备和专职检测人员,质量安全检测要实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生产者从基地名称、面积、区域编号、种植情况、田间操作、农业投入品使用以及病虫害防治等过程要及时建立翔实完善的记录,上市前必须经过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得采收上市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合格品按规定加贴无公害农产品标识,附检测合格证明随货同行,以便进行质量安全追溯。

 

    这八项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我市无公害蔬菜的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健全质量检测体系和落实市场准入制度,通过不断加强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农产品,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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