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平乐县召开有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农业领导、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等参加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工作布置会。会上,该县农业农村局余小江副局长对《平乐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部署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县政府办、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在会上发言,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人对具体业务负责人进行了培训。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平乐县将全县范围的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农产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列入试行范围,其农产品上市销售时要出具合格证。全县范围内试行主体开具使用合格证的覆盖率:2021年底50%,2022年底达到80%,2023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