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质量是农业生产、粮食安全的基础和前提,农户春天播种的是下一年收获的希望,这意味着开展农资质量抽检意义重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连日来,兴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农资产品质量专项抽检,对春耕生产使用量较大的复合肥、复混肥、有机肥等产品的氮、磷、钾含量进行重点抽检,在开展质量抽检的同时,农业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经营主体资质和农资产品的票证账簿、货源、存货量、包装标签标识、明码标价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向经营户耐心讲解农资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农资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台账等质量管理制度,从源头严把农资产品质量关。
截至目前,兴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走访检查农资经营户40多家,共抽取化肥样品16批次,所有样品均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下一步,该部门将采取“检打联动”的方式,依据抽检结果对抽检质量不合格的农资产品从严、从重进行查处,杜绝问题农资流入市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