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种质量安全事关蚕种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利益,根据自治区工作部署,近日,南宁市组织开展蚕种质量产地抽查,主要针对春一代杂交蚕种成品卵和原种进行产地抽查。
本次产地抽查是在持证蚕种企业进行,对持证单位生产的蚕种进行抽查,实现辖区内获证蚕种生产单位全覆盖,生产的所有品种全覆盖。重点监督抽查蚕种外观标识、检疫及品种抽查、蚕种质量抽查;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和生产经营档案抽查,涵盖了南宁市蚕桑产区的所有主推品种。抽取的蚕种样品将送自治区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站进行检验。
下一步,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将按照《蚕种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要求,持续加强蚕种质量监督,强化指导服务,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督促蚕种生产经营单位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严格按照蚕种生产质量标准规范生产,建立健全可追溯的蚕种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蚕种生产及质量检验技术培训,确保蚕种质量合规达标,切实保障蚕桑生产用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