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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出击!桂林开展牛蛙违禁用药集中执法行动时间

2026-08-27 17:22:55 来源: 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徐玲娣

  近日,桂林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雷霆出击,对辖区内牛蛙养殖主体及流通环节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检查养殖基地25个,农贸市场3个,开展牛蛙监督抽查5批次,发放宣传告知材料50份,以“零容忍”态势守牢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工作组在全州县、恭城瑶族自治县、临桂区重点核查牛蛙养殖场的投入品采购记录、用药记录、库存药品及饲料等情况,发现投入品台账不完善、过期药品未清理、合格证开具不规范三类共性问题,已现场责令限期整改。


  本次集中执法行动坚持“执法+普法”相结合,同步做好禁限用药物清单、休药期规定及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宣传告知工作。共发放宣传告知材料50份,确保每个养殖主体收到告知材料、了解法规要求,推动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下一步,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将强化上市前批批检测把关,对违法使用禁用药物行为露头就打,涉嫌犯罪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健全全链条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防范跨区域、跨环节违法用药风险。


  重点法规宣传


  一、禁用药物清单:依据《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牛蛙养殖中禁止使用呋喃西林、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妥因等硝基呋喃类抗菌药,以及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


  二、休药期规定:依据《兽药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中部分品种的停药期规定》,使用兽药的牛蛙养殖主体应当严格执行休药期,休药期内禁止销售、屠宰。严格执行休药期,是确保上市农产品兽药残留不超标的关键环节。


  三、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牛蛙养殖主体在销售产品时应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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