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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分别于未来两月启用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015-10-14 11:17:24 来源: 新华网 作者:翁晔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广西对食品许可审查和许可证发放设定过渡期。其中,今年11月1日起,将启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12月1日起,将启用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勇强介绍,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优化了食品许可制度,包括继续保留食品生产许可,并将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 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食品许可由“三证”变为“两证”;同时,食品生产许可的“QS”(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逐步退出市场,代之以“SC”(食品生产 许可证)。

  

    为了最大程度减少食品生产企业的损失,广西为上述两证的许可审查和许可证发放设定了过渡期。其中,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为食品生 产许可实施的过渡期,10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为经营许可实施的过渡期,过渡期间继续按照原来的有关规定发放“三证”,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年10月31日,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1月30日。

  

    李勇强介绍,为配合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广西正加快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重新明确自治区、 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权限,并制定广西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实施细则。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在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加强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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