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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畜牧业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2016-10-21 17:00:12 来源: 三农直通车 作者:

三农直通车综合报道: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按照认证的产品类型来分,可以分为种植业产品、畜牧业产品和渔业产品三种产品类型。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申报类型分,可以分为首次认证申请、扩项认证申请、整体认证申请和复查换证认证申请四种申报类型,要求提供不同的材料。在首次认证申请中,畜牧业产品根据认证产品的特点又分成鲜活类、肉类和初级加工类,不同类别的申报材料略有差别。

  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申请人应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通过县级工作机构逐级上报到地级工作机构、省级工作机构、部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一、首次认证申报材料要求

  首次认证申报是指该产地没有进行过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第一次提出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申请。这种类型的申报材料要求具体如下:

  (一)申请鲜蛋类产品、活畜禽类产品、生鲜乳产品类认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申请)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

  ②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公司加农户”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为主体申报的,需提供申报主体或至少2个养殖户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

  ③已注册商标的,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④《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2.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

  包括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疫病防治措施,药物使用管理措施,饲料使用管理措施。

  3.产地认定相关材料

  包括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或者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的《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4.最近生产周期(育肥期、泌乳期、产蛋期等)内的兽药使用原始记录复印件

  记录至少包括兽药名称、用量、防治疫病、休药期等内容。

  申报生鲜牛乳产品的,还应提交奶牛养殖场的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监测报告复印件。

  “公司加农户”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为申报主体的至少提供2个养殖户的相关记录复印件。

  5.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原件

  6.“公司加农户”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为主体申报的,需提供农户名单、农户地址、养殖数量,及含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7.《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由工作机构提供)

  8.《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由工作机构提供)

  该类产品包括:鲜鸡蛋、鸡胚、鲜鸭蛋、鲜鹅蛋、鲜鸵鸟蛋、鲜鹌鹑蛋、鸽蛋、生猪、肉牛、肉羊、肉兔、肉驴、活鸡、活鸭、活鹅、活鸵鸟、活火鸡、活鹌鹑、活鹧鸪、活鸽、其他饲养特种活禽、生鲜牛乳、生鲜羊乳、生鲜马乳等。

  (二)申请咸蛋类产品、奶类产品、蜂类产品类认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申请)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

  ②初级产品加工企业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③已注册商标的,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④《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2.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

  养殖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需提供养殖企业的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以及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书复印件。

  加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需提供加工企业的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

  3.产地认定相关材料

  包括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或者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的《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产品原料纯收购的加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只需提供产品原料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复印件和收购协议复印件。(注:产品原料纯收购的加工企业指通过协议进行收购加工和销售的企业,“公司加农户”或“公司加基地”型企业不包括在内)

  4.最近生产周期内的兽药使用(卫生消毒)记录复印件

  ①最近生产周期(泌乳期、产蛋期等)内养殖场的兽药使用原始记录复印件(记录至少包括兽药名称、用量、防治疫病、休药期等内容);

  ②最近生产周期内加工企业的卫生消毒原始记录复印件。

  申报牛奶类产品的,还应提交奶牛养殖场的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监测报告复印件。

  “公司加农户”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为主体申报的提供至少2个养殖户的相关记录复印件。

  纯收购的加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只需提交最近生产周期内加工企业的卫生消毒原始记录复印件。

  5.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原件

  6.“公司加农户”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为主体申报的,需提供农户名单、农户地址、养殖数量,及含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7.《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由工作机构提供)

  8.《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由工作机构提供)

  该类产品包括:咸鸭蛋、皮蛋、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奶、蜂蜜、蜂花粉、蜂王浆、蜂王浆冻干粉、蜂胶等。

  (三)申请肉类产品认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申请)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

  ②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以“公司加农户”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类型为主体申报的,需提供申报主体或至少2个养殖户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

  ③屠宰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④定点屠宰许可证复印件(申报猪肉产品必须提供);

  ⑤已注册商标的,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⑥《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2.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

  养殖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需提供养殖企业的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以及与屠宰企业签订的屠宰加工协议书复印件。

  屠宰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需提供屠宰企业的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

  3.产地认定相关材料

  包括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或者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的《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产品原料纯收购的屠宰企业为主体申报的,只需提供产品原料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复印件和收购协议复印件。(注:产品原料纯收购的屠宰企业指通过协议进行收购屠宰和销售的企业,“公司加农户”或“公司加基地”型企业不包括在内)

  4.最近生产周期内的兽药使用(卫生消毒)记录复印件

  ①最近生产周期(育肥期等)内养殖场的兽药使用原始记录复印件(记录至少包括兽药名称、用量、防治疫病、休药期等内容);

  ②最近生产周期内屠宰企业的卫生消毒原始记录复印件。

  “公司加农户”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为主体申报的提供至少2个养殖户的相关记录复印件。

  产品原料纯收购的屠宰企业为主体申报的,只需提交最近生产周期内屠宰企业的卫生消毒原始记录复印件。

  5.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原件

  6.“公司加农户”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为主体申报的,需提供农户名单、农户地址、养殖数量,及含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7.《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由工作机构提供)

  8.《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由工作机构提供)

  该类产品包括:猪肉、猪肝、牛肉、鹿肉、羊肉、驴肉、马肉、兔肉、鸡肉、鸡副产品、鸭肉、鸭副产品、鹅肉、鹅副产品、火鸡肉、火鸡副产品、鸵鸟肉、鹌鹑肉、鹧鸪肉、鸽肉、其他饲养特种禽鲜肉、毛肚等。

  注:畜牧业养殖小区作为主体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时,除按照以上不同产品类别提供相应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县级以上畜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养殖小区的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

  (2)养殖小区主管机构确认小区负责人的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

  (3)养殖小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养殖小区布局图。

  二、产品扩项认证申报材料要求

  扩项认证申报是指申请人已经进行过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由于生产上的调整,要在该产地上增加或变更种植养殖产品,对增加或变更的养殖产品进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为扩项认证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

  (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三)《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四)最近生产周期内兽药使用(卫生消毒)原始记录复印件

  应按照首次认证申报材料中不同产品类别要求提供相应的记录复印件。

  (五)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

  (六)《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

  (七)已获证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复印件)

  (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由工作机构提供)

  (九)《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由工作机构提供)

  三、整体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整体认证的主体,必须具有以下条件:1.申请人应具有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等独立法人资格。2.生产基地应集中连片,产地区域范围明确,产品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3.由法定代表人统一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建立了完善的投入品管理(含当地政府针对农业投入品使用方面的管理措施)、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全程质量管理制度。4.近3年内没有出现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整体认证申请除按上述“首次认证申报材料要求”需要提交材料外,还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3年内种植(养殖)计划清单、生产基地图等3份材料。其中《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封面的材料编号在原编号基础上加后缀“zt”,申报类型选择整体认证。申报时可收获产品按照现行抽样检测原则提交产品检验报告,对尚未生产的产品,要在产品上市前依据同样的原则进行补充检测,补充检测的产品检测结果报省级工作机构审核并留存。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

  2.附报材料目录(含页码)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有商标产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初加工产品)等复印件。

  4.《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

  5.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包括申请人基本生产情况简介、组织管理机构图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具体到人)、产品检测管理、记录管理、教育培训、质量安全控制、产地环境保护、病虫草害防治、农(兽)药使用管理、肥料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文件和制度,产品检测的原始档案等。

  6.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

  提交申请人现有种植(养殖)产品的生产操作规程,但需制定计划生产清单上每个产品的操作规程备查。

  7.生产记录

  提交购买各种生产资料、农(兽)药使用(包括名称、用量、防治对象、使用和停用日期或收获日期等)、肥料使用(包括名称、用法、用量等)记录。

  8.《产地认定证书》或者《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或者《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9.《产品检验报告》

  提交申请人申报时可收获产品按照现行产品抽样数量原则检测的《产品检验报告》。

  10.土地使用权证明

  提交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滩涂或水域的养殖证等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性材料。

  11.3年内种植(养殖)计划清单

  含种植(养殖)的品种、面积(规模)、产量、种植(养殖)周期等内容的种植(养殖)计划清单。

  12.生产基地图13.其他材料

  四、复查换证申报材料要求

  (一)正常复查换证

  已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申请人,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证书的,必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提出复查换证申请,经确认合格准予换发新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或产品证书。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复查换证申请书》

  2.《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3.最近生产周期内兽药使用(卫生消毒)原始记录复印件

  应按照首次认证申报材料中不同产品类别要求提供相应的记录复印件。

  4.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或省工作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复查换证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出具合格的《现场检查报告》

  5.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

  6.原《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复印件

  7.《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由工作机构提供)

  (二)便捷式复查换证

  在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有效期内产品质量稳定、从未出现过质量安全事故的无公害农产品,在证书有效期满申请复查时,可由省级工作机构直接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申办便捷式换证手续。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信息登录表》;

  2.《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3.《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复查换证申请和审查报告》。全国畜牧总站质量标准与认证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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