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农业厅以桂农业发[2014]47号文件认可河池市天峨县提交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调整、剥离后的产地认定复查换证申请,天峨县无公害水果专业合作社等6个生产性单位获得新证。
从今年开始,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非生产性事业单位不再作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主体,原以天峨县水果生产管理局作为该县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主体所获得的证书有效期满后不再换证,自动退出。天峨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对原产地认定证书编号为WNCR-CX05-10009的9474公顷无公害水果基地划片进行产地调整,设6个无公害水果生产基地,并将这6个无公害水果生产基地剥离后纳入到原基地内的5个专业合作社及1个家庭农场生产实体。
获证后新的无公害农产品申请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执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管理措施、操作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接受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及有关部门对其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和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基地产品持续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