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抽样方法
3.1抽样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 根据国家标准 GB 10111—88《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2) 总体数应包括所有出厂检验合格或交收检验合格的欲进入流通市场的产品,而非特制或特备的样品。
(3) 抽取的样品应在保质期内。
3.2 成品库抽样步骤如下:
( 1) 确定样品重量:样品净含量应不超过3000g。价格昂贵的产品,如茶叶等 按分析要求样量 的3倍取样,即分析样、复验样及副 样各壹份 。 需测净 含量的小包装样品应取10个包装进行净含量测定,如饮料、乳制品等。大包装样品可 不必测净含量 ,如粮食等初级农产品及酒等加工品。
( 2) 确定样本个体数n:由以上样品重量决定,若在1箱中则n=1;若在2箱中则n=2,依此类推。
( 3) 确定总体数N:应包括成品库中所有出厂检验合格或交收检验合格的产品。
( 4) 确定随机数R1、R2及R3:R1表示成品库中存放各堆中该取的堆,例如有6堆,则用1个随机骰子投出1至6的任意数,若非1至6的数字, 则重新 投,直到1至6的数字出现,即为R1。如投出2,则在第2堆中取样。堆序数排列可预先规定从里到外,或从外到里。
R2表示取样堆的层数中该取的层,例如有5层,则用1个随机骰子如上法投出1至5任意数,即为R2。如投入4,则在第4层中取样。层序数排列可预先规定从上到下,或从下到上,以取样方便为准。
R3表示从取样层中该取箱的序数,例如取样层中有200箱,应取2箱,则用3个骰子一次投掷,或用1个骰子三次投掷, 如上法投得 随机数分别为016、145。则在该层中取第16箱及第145箱。箱序数排列可预先规定从里到外,或从外到里,或从一侧到另一侧,以取样方便为准。
3.3 非包装产品抽样方法如下:
( 1)液体、半流体食品(如植物油、鲜乳、酒或其他饮料),如用大桶或大罐盛装,应充分混匀后再采样。样品应分别盛放三个容器中。
( 2)固体食品(如粮食、水果等)应自每批产品上、中、下三层中的不同部位分别采取部分样品,混合后按四分法对角取样,再进行几次混合,最后取有代表性的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