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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抽检6类食品459批次样品,一西芹样品杀虫剂超标18.8倍!

2020-11-06 16:46:16 来源: 南宁云—南宁晚报 作者:陆增安 朱汝芳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官网获悉,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国家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在广西进行抽样检验,共抽取6类食品459批次样品。其中:抽检食用农产品287批次,检出8批次不合格样品;肉制品36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3批次,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不合格项目有食用农产品农药、杀虫剂残留超标、重金属元素镉含量超标、菌落总数超标等。其中,桂林市七星区桂记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西芹”含杀虫剂毒死蜱残留超标达18.8倍。 


  5批次农产品农药杀虫剂超标 


  据抽检通告显示,桂林市七星区桂记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西芹”样品,杀虫剂毒死蜱超过标准达18.8倍。据了解,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 


  玉林市玉州区健哥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茄子”残留高毒农药克百威,超标2倍;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果蔬批发市场粟恒艳销售的“罗线椒(辣椒)”残留杀虫剂氧乐果,超标6倍;桂林七星农贸市场刘连忠销售的“韭菜”和南宁农产品交易中心蒙安全销售的“韭菜”农药腐霉利残留,超标3~4倍。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两批次蔬菜样品镉含量超标 


  玉林市林忠蔬菜批发部销售的“红米椒(辣椒)”和南宁市有群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重金属镉含量超标,其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此次抽检样品中2批次食用农产品存在镉超标的情况,原因可能是种植蔬菜的土壤受镉污染或土壤镉本底值较高,镉富集于植物体内。 


  部分小吃样品菌落总数超标 


  桂林市华荣自选商店有限责任公司普陀路分店销售的、标称柳城县建子食品厂生产的“牛腊巴(香辣味)”和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七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春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鸭掌”,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超标。 


  玉林市江滨路中段南桥市场(罗海林)销售的“鸡肉”药物恩诺沙星超标近3倍;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宁长生花生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玉米油(玉米胚芽油)”过氧化值超标,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或者是由于原料储存不当、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导致油脂酸败。 


  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南宁市、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玉林市、桂林市、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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